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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医保统筹咨询 来信时间: 2025-01-09
来信人姓名:
来信内容: 想了解下我盟参保职工能享受的医院和药店门诊统筹政策?
处理情况
回复单位: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5-01-09
回复内容:

您好,我盟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50元,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300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

未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起付标准在职职工200元,退休人员50元,支付比例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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