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起,我盟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人工授精”等8个治疗性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门诊单行支付,我盟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具有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相关费用,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进行报销,基本覆盖每名有生育治疗需求的参保人员两个辅助生殖移植周期的治疗费用。这一惠民政策实施4个月以来,我盟参保人员享受待遇92人次,医疗总费用达56.15万元,医保基金支出32.04万元,平均报销比例57.06%。
当前,单次辅助生殖移植周期治疗费用约3-4万元,且单次辅助生殖活产率不足40%,接受辅助治疗的女性约半数以上需要再次甚至多次接受辅助生殖治疗,经济负担较重。我盟将8项治疗性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给许多需要通过辅助生殖技术达到生育目的的患者和家庭实实在在减轻了经济负担,有效帮助解决部分家庭“想生却怀不上”的困扰,有力推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我盟具有生育意愿的群众接受公平、可及、可负担的辅助生殖治疗带来了坚强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