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盟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员: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广大参保人员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国家规定,规范使用医保凭证,坚决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全体参保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妥善保管医保凭证
医保凭证(包括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是参保人员重要就医凭证,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坚决不出借、转借、转让、转送;杜绝将社会保障卡存放在医疗机构或药店,防止“空刷”“盗刷”“套刷”医保基金。若社保卡遗失,请及时挂失、申请补办。
二、自觉抵制违规违纪行为
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凭证时,坚决抵制欺诈骗保等违规违纪行为。不轻信不实传言,为“医保额度年底清零”而进行无疾病需求的集中、囤积购药,造成医药资源和医保基金浪费;不得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不参与定点药店组织的医保套现、兑换物品等违法违规活动;不与医药机构合谋,虚构就医购药记录,向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本人医保凭证,以“空刷”“套刷”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不得要求或配合定点医药机构以串换等形式将非医保目录内药品、保健品,甚至生活类物品等结算享受医保待遇。
三、自觉监督基金使用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大家自觉遵守医保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基金使用环境。如发现医保基金违规使用问题线索,积极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479-8107582,0479-8106982。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举报奖励。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