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8月1日起,锡盟调整提高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 |||
索引号:/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医保局 | 信息分类:决策信息 | ||
概述:8月1日起,锡盟调整提高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 |||
成文日期:2023-07-28 17:12:34 | 公开日期:2023-07-28 17:12:34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进一步完善我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制度,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费用负担,锡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印发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调整提高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即:享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恶性肿瘤放化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职工,一个年度内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按照血液透析96%,腹膜透析96%,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95%和恶性肿瘤放化疗93%的支付比例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