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向盟统筹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发布《致全盟广大参保职工的一封信》,及时消除了广大参保职工在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过程中的疑虑,切实加深了广大参保职工对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的了解,积极引导广大参保职工牢固树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主体意识。
《致全盟广大参保职工的一封信》从什么是职工门诊共济、职工门诊共济的执行办法以及哪些行为是欺诈骗保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职工门诊共济是为了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医保制度,强调了个人账户家庭“小共济”与统筹基金社会“大共济”的区别,阐明了职工门诊共济报销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并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四个主体阐述了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全盟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向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转发一封信、推送微信公众号、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本地参保职工同步进行了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的宣传阐释,让参保群众更加充分了解医保惠民的政策,享受医保改革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