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减轻参保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自2024年10月10日起,盟医疗保障局将“快速血糖测定”价格由原来的10元/次调整为2元/次,本次调整的项目价格实行同城同价,医保支付等级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