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常态化推进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执行,实现集采药品采购协议期满后平稳接续,切实保障我盟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我盟各级医保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国家集采和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部分协议期满药品接续和续约报量工作。
本次协议期满接续和续约药品采购周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涉及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共5批次118个药品品种,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共6批次274个药品品种,覆盖抗炎、抗过敏、高血压、糖尿病、抗病毒、抗肿瘤及免疫调节等多个治疗领域。
下一步,我盟各级医保部门将持续强化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组织医疗机构做好相关批次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落地执行和接续工作,开展各批次药品集采结余留用奖励工作,鼓励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集采药品,持续减轻我盟广大患者购药负担,让集采改革红利更好更多更广泛地惠及我盟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