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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城乡居民“两病”及门诊慢特病政策问答

来源: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11-24

  问:居民医保“两病保障”指的是哪“两病”?

  答:“两病”是指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高血压和糖尿病。城乡居民按规定办理“两病”鉴定后,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可以享受“两病”保障待遇。

  问:城乡居民怎样申请“两病”认定?

  答:对未纳入门诊慢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经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诊疗规范确诊并备案后,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问:居民医保“两病”保障待遇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50%,高血压和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和600元,“两病”并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我盟门诊慢特病有哪些病种?

  门诊慢性病27种。分别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脑卒中;癫痫;脑血管病后遗症;支气管哮喘;帕金森氏综合症;重症精神症;抗凝治疗;肝硬化;结缔组织病;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2级及以上;2型糖尿病及并发症;结核;病毒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肾病综合症;银屑病;布鲁氏菌病;肺动脉高压;大骨节病。

  门诊特殊病共3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

  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脑卒中、癫痫、脑血管病后遗症、支气管哮喘、帕金森氏综合症、重症精神症、抗凝治疗9种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年度支付限额为3000元;

  肝硬化、结缔组织病、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2级及以上、2型糖尿病及并发症、结核、病毒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肾病综合症、银屑病、布鲁氏菌病16种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为1800元;

  肺动脉高压,报销比例为75%,无起付线,年度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大骨节病,报销比例为60%,无起付线,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

  门诊特殊病支付参照我盟居民医保本地住院支付政策。

  问:如何申请门诊慢特病?

  答:门诊慢性病审批登记权限已下放到盟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经个人申请,符合鉴定标准的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认定的参保人员,提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认定的疾病诊断证明、门诊就医手册及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或住院病历,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即办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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