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病人:先救治后结算、不因费用影响治疗。疫情防控期间,执行特殊医疗保障政策。1月23日开始,对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政策,医保部门按规定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实现患者个人“零”自付。1月26日,在全区率先将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纳入特殊医疗保障政策,打消了疑似患者就医顾虑。2月7日,将需要进行医学观察和检查的不属于疑似和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纳入特殊医疗保障政策,强化了源头防控。
保医院:预付资金、减轻垫付压力。自1月26日起,我盟各级医疗保障机构紧急向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提前预拨医保专项资金,用于救治感染患者,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目前,盟医保局、东苏旗医保局和多伦县医保局已累计向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定点医院提前预拨医保专项资金65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全盟新冠肺炎防控救治工作。
保药械:开辟“绿色通道”、先采购后备案。1月23日,全面开通新冠肺炎相关诊疗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对未在我盟挂网的诊疗所需药品可先应急使用,无需通过备案程序进行挂网。同日,将2020年第二批35种用于治疗新冠肺炎所需耗材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完成信息系统对接工作。1月27日,再次将新冠肺炎临时调整项目进行维护(包括疾病编码),三个目录数据库已全面更新,保证及时进行医保结算。为更好发挥蒙药在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过程中的预防和治疗作用,2月17日,盟医保局及时将锡盟蒙医医院研制的九黑防疫散、嘎布日迪鲁汤等17种院内制剂全部临时纳入新冠肺炎患者医保报销目录,并完成了数据维护。
保运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是简化办事流程,强化“不见面办”。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手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少非必要接触;自2月3日起,赴盟外异地就医人员,全部在就医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各中心窗口不再受理异地就医人员手工报销医疗费业务;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12333”网站或手机APP客户端申报办理,也可通过电话备案。二是支持长处方,实现“便民办”。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生评估后,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三是放宽业务办理时限,实现“延期办”。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可视情延期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业务。疫情期间,延长定点医药机构每月医疗、药品费用结算单报送时限,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根据系统数据先行结算拨付,减轻医药机构资金垫付和工作人员跑腿压力;适当延长2019年度医药费用报销时限,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