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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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医保局 | 信息分类:部门文件 | ||
概述: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2023-04-07 08:57:4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 |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pan>国家医保局>
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锡医保发〔2023〕10号
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内医保发〔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医保局>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锡医保发〔2023〕3号)同步停止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2: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