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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动精准参保扩面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1165913yb/2024-00002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医保局 信息分类:通知公告
概述: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动精准参保扩面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01-15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1-18 11:08:42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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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动精准参保扩面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1-18 11:08:42 浏览次数: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动精准参保扩面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医保发〔2024〕2号

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现将《锡林郭勒盟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 稳步推动精准参保扩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锡林郭勒盟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动精准参保扩面工作方案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性环节,是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健运行、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巩固全民参保成果,稳步提升我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推动精准参保扩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 稳步推动精准参保扩面工作方案》(内医保发〔2023〕24号),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和医保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国、全区医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参保扩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提升参保扩面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全民参保政策措施,努力形成参保缴费规范便捷、数据库全面有效、信息核查实时互通、征缴核定协同推进、宣传服务有力有感的基本医疗保险精准参保扩面缴费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促进共同富裕的目的。

  ——参保人数稳定增长。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对未参保人员、漏保、断保、脱保人员,实施精准参保扩面,将更多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新生儿、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校学生等各类人员参保率有效提升。

  ——数据质量稳步提升。各旗县市(区)全面建成居民和职工参保数据库,实现数据实时动态更新,通过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进一步摸清辖区各类人员参保信息。

  ——缴费渠道更加畅通。拓展多渠道缴费方式,巩固个人缴费事项“掌上办”“网上办”成果,拓展医保经办和缴费业务“一厅联办”办理点,有效提高业务通办效率;扩大“一网通办”渠道,在医保公众号参保业务联办基础上,拓展医保APP、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参保缴费联办渠道。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参保扩面任务目标。依据自治区下达的参保扩面任务目标,综合考虑各地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及人口增长率等指标,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参保扩面目标。

  (二)加强人员数据信息比对。各旗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在近3年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参保人口等人口底数的基础上,辖区内要加强医保参保数据与各部门数据比对,辖区外要依托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开展与全国各省、市、县参保数据的比对,采取“大数据+基层网格化”准确掌握未参保人员信息,进一步完善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分类数据库。

  (三)分类施策推进精准扩面。重点核准未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精准识别“漏保”“断保”人员,开展动员“续保”缴费行动。区内、区外排查比对工作要在每年3月底集中缴费期结束前全部完成,同时做好人员参保信息动态更新查询。

  1.持续推动职工参保扩面。规范职工参保,以我盟劳动就业人口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对象,重点以新注册企业单位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核实职工参保情况,确保职工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2.持续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以辖区内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餐饮、住宿、文娱等服务行业就业群体为重点,依据参保数据比对筛查结果,对未参保人员动员其主动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对已参加职工医保但长期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短信提醒、上门服务等方式解释政策、动员其续保。对缴纳职工医保费确有困难的,根据其意愿及时终止职工医保关系,协助办理居民医保参保事宜。

  3.持续推动城乡居民参保扩面。根据参保数据比对筛查结果,以未参保城乡居民为重点,依托苏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嘎查村(社区)两委(居委会),通过上门找人、电话找人、以人找人等方式,逐一联系,核实核准参保状态,对未参保的人员要宣传动员及时参保。

  4.持续推动在校(园)学生参保扩面。医保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在校(园)学生数据信息共享,通过参保数据比对筛查结果,对未参保的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动员,做到学生群体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5.持续推动新生儿参保扩面。医保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定点医疗机构新生儿数据信息共享,对新生儿家长进行宣传动员,做到新生儿群体应参尽参、应保尽保。要积极推进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蒙速办”APP“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在线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

  6.持续推动困难群众参保扩面。严格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对低收入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参保。对未纳入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由当地财政给予定额资助。要确保每年12月底前完成低收入人口及脱贫人口下一年度应参尽参任务。

  (四)提升参保经办服务能力。各旗县市(区)医保部门要认真履行参保牵头部门职责,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谋划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医保经办服务前沿窗口作用,将当年参保总任务数细化分解到各基层医保服务站,实行目标化管理,落实绩效考核。各旗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要指导基层医保服务站建立本地参保人员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同时,要督促各基层医保服务点发挥“线下兜底”作用,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采取“上门办”“现场办”的方式,走进群众家中帮办缴费业务。

  (五)拓宽参保缴费宣传渠道。要充分利用集中宣传月、开学季、元旦、春节等集中缴费期内关键节点,采取线上媒体宣传+线下入户走访等方式,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流新闻媒体等载体作为医保政策宣传主阵地,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开展政策宣传,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结合本地实际,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不断增强全民参保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实现主动参保、积极参保。

  (六)提高参保数据质量。不断优化完善信息平台中的人员信息,开展参保基础信息清理核对工作。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人口数据比对,信息缺失的及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参保基础信息要及时补全修正。在清理存量数据的同时,利用医保信息平台实时核对功能,严格控制制度内、跨制度、区内、区外重复参保。不断优化医保、税务两部门信息交互渠道,确保数据传输及时、准确。

  (七)提炼参保扩面经验。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重点围绕运用数据赋能全面掌握人口底数、超额完成参保扩面任务,科学分析参保人数变化原因、精准核查各类人员参保情况,识别“漏保”“断保”群体、实现参保人数稳中有增等方面,总结提炼本地区参保扩面可复制、可参考的典型经验。盟医疗保障局每年选取2个参保扩面成效显著的旗县市(区),进行经验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责任层层压实。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充分认识基本医疗保险精准参保扩面缴费工作的重要性,每年8月中旬对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精准参保扩面缴费工作进行科学谋划;要坚持政府主导,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取得实效。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全民参保数据库,定期通过国家及自治区医保参保缴费平台查询、比对监测未参保人员信息变动,及时采取措施,开展宣传动员。

  (二)健全机制,协同推进落实。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协调税务部门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力度,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管理,优化缴费服务,提高征缴效率。在每年9月份集中征缴期开始时,与税务、财政等部门联合召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启动会,部署参保动员工作,开展集中参保宣传动员活动。每年3月底前,根据全民参保数据库,开展参保核查,查漏补缺、集中攻坚,确保本地区城乡居民常住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全民参保数据传输、存储、使用各环节安全防护管理。

  (三)强化督导,确保工作实效。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及时报送参保工作进度,盟医疗保障局和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定期对参保扩面工作进行调度,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全民参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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