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锡盟驻张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业务办理方法的告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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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 信息分类:通知公告 | ||
概述:关于锡盟驻张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业务办理方法的告知书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2019-09-05 15:38:0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 |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锡盟驻张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业务办理方法的告知书
锡盟驻张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因驻张社保所撤销,原锡盟驻张家口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业务由锡盟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承接,为确保各项医疗保险业务正常办理,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医疗保险缴费方法
驻张参保人员可以从内蒙古税务部门在微信“城市服务”下开发的“内蒙古社保缴费服务”平台按照缴费流程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可从此平台的“缴费凭证开具”模块中查询和开具缴费凭证。由于缴费平台有两种缴费档次可以选择,为减少报支个人账户金额所带来的各种不便和“跑腿”问题,建议参保人员选择不建个人账户档次进行缴费,同时选择大病保险缴费。具体缴费流程详见驻张参保人员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手机缴费流程”。
二、异地安置备案和住院医药费报支方法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现行政策,盟医保中心将在接续医保业务后,按照《锡盟驻张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台账》对所有驻张医保参保人员在内蒙古异地就医管理信息系统做无卡异地安置备案,安置地为张家口市本级。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张家口市原定点的解放军251医院、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张家口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第五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视同为本地住院,出院时在这9家医院实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三、转诊转院备案和医药费报支方法
驻张参保人员在转诊转院前须拨打锡盟异地就医备案电话0479-8285540进行电话备案,也可通过内蒙古“12333”手机APP进行备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转诊转院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三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实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四、手工报销医药费的报支方法
需通过手工录入五险系统结算的医疗费分7种类型,分别是:
(一)个人账户药费每年度报支一次,3月接收上年度票据,4月底前审核支付完毕;
(二)慢性病药费每年度报支一次,3月接收上年度门诊发票和处方,4月底前审核支付完毕;
(三)经备案的患重特大疾病在张家口本地复查治疗的门诊医药费;
(四)经备案转诊转院复查的门诊医疗费(需提供复查前转外住院治疗的诊断证明);
(五)因人员参保信息或医院结算系统原因未能实现出院直接结算的张家口本地住院医药费;
(六)因人员参保信息或医院结算系统原因未能实现出院直接结算的转诊转院医药费;
(七)离休人员门诊和住院医药费。
盟医保中心将在原驻张社保所临时派驻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派驻工作人员),负责手工报销医药费票据的接收。盟医保中心待遇结算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接收到的医药费票据进行审核后,将审批报销的药费支付到参保人员预留的本人工商银行账户中。参保人员预留的非本人工商银行账户须经本人书面授权确认。
第三到第七类医药费须由参保人员在正常工作日送交盟医保中心派驻工作人员,派驻工作人员接收后,转盟医保中心按规定审核报支。
五、慢性病申报登记方法
按照锡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慢性病管理的相关规定,盟医保中心派驻工作人员每年1--3月开展慢性病申报材料接收工作。参保人员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的与申报病种有关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填写《锡林郭勒盟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疾病医疗保险审批表》,经盟医保中心鉴定、确认和系统维护后,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当年慢性病药费次年送审报销。
六、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的认定方法
驻张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须本人或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盟医保中心48号医疗业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为方便驻张参保人员业务办理,公布相关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一)锡盟医保中心派驻张家口工作人员业务咨询
联系人:明海燕,盟医保中心派驻张家口市工作人员
电话:0313—8053922
负责事项:医药费票据的接收和医保业务解答。
(二)锡盟医保中心医疗业务科
联系人:张婵,盟医保中心医疗生育业务科负责人
电话:0479—8236489
负责事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业务咨询、医药费审核、缴费年限认定。
(三)锡盟医保中心医保缴费咨询
联系人:巴图,盟医保中心信息系统管理员
电话:13654797890
负责事项:驻张参保人员缴费问题解答。
(四)锡盟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科
联系人:董志军,盟医保中心副主任
电话:0479—8285540
负责事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业务咨询、办理。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