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将自治区本级和盟本级医保经办事项
授权委托旗县市(区)办理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按照《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
的通知》重要工作部署,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通过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着力放权减权、着力提质提效等措施,聚焦“规范、精简、提速”,进一步提升各医保服务事项的经办效率,现已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授权委托盟市办理的19项自治区本级医保经办事项和25项盟本级医保经办事项授权委托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就近选择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现将自治区本级和盟本级医保经办授权委托事项公告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
特此公告。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0日